【託藥辦法】
託藥辦法
◎幼兒用藥須知: 1. 上課期間須老師代為餵(擦)藥者,請您於學期初填妥「用藥委託書」交回,未繳交委託書者恕不受理託藥。 2. 每次託藥請帶當日份量即可。 3. 所託之藥須為醫院或開業醫師開立的處方藥,成藥及標示不明之中藥請勿帶來。 4. 無論內服或外用藥,均須詳細填妥託藥單(託藥單附於家庭連絡簿中。),連同適量藥品裝入原本的藥袋中帶來,以確保幼兒用藥安全。 5. 教育局規定須由老師協助餵藥,一定要填寫託藥單,無託藥單則老師無法餵藥,請家長務必配合 若有任何疑問可來電詢問老師。謝謝您的配合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