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
【發佈日期】 : 2025-12-23
【更新日期】 : 2025-12-23
【發佈單位】 : 教務處
【公告類別】 : 活動計畫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4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155號函辦理。
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,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、機構資源,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、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,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,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。
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辦理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,專款專用,經費不得移作他用,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。
申請作業期程:為提升學校參與及便利學校擇訂辦理期程,115年度辦理2梯次申請受理,請貴校踴躍提出申請,受理梯次時間如下:
第1梯次:114年12月15日(星期一)至115年1月6日(星期二)。
第2梯次:115年4月13日(星期一)至115年5月5日(星期二)。
依據申請時間提交資料,請貴校於115年4月30日(星期四)前,函送相關申請表件至本局,由本局審核後提報。
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,並於115年12月31日(星期四)前,檢附成果報告、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局,以利本局於時限內函報國教署辦理結案;經費請撥、支用、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。
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,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、機構資源,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、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,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,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。
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辦理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,專款專用,經費不得移作他用,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。
申請作業期程:為提升學校參與及便利學校擇訂辦理期程,115年度辦理2梯次申請受理,請貴校踴躍提出申請,受理梯次時間如下:
第1梯次:114年12月15日(星期一)至115年1月6日(星期二)。
第2梯次:115年4月13日(星期一)至115年5月5日(星期二)。
依據申請時間提交資料,請貴校於115年4月30日(星期四)前,函送相關申請表件至本局,由本局審核後提報。
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,並於115年12月31日(星期四)前,檢附成果報告、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局,以利本局於時限內函報國教署辦理結案;經費請撥、支用、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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