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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人工智慧補充規定」及「新北市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推薦參考指引」

【發佈人員】 : 最高管理員
【發佈日期】 : 2025-12-08

【更新日期】 : 2025-12-08

【發佈單位】 : admin

【公告類別】 : 重要訊息(頭條新聞),專案宣導,「教師」相關,✓公文轉知,「教務處」活動公告,資通安全
主旨:檢送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人工智慧補充規定」及「新北市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推薦參考指引」各1份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《新北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》、行政院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(構)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》、數位發展部《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》及本局114年11 月2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42375616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引導本局所屬人員與各校學校教職員工能在創意應用、提升效能上,兼有負責、安全、合倫理地運用人工智慧技術,特訂旨揭文件。 三、旨案重點摘要如下: (一)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人工智慧補充規定」:主要規範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於執行公務時,應遵循之AI倫理原則(如問責性、數據隱私等),並對AI工具之應用風險進行分級管理(如 Level 1–不可應用、Level2–嚴格限制等),以確保公務執行之資通安全及避免權益侵害。 (二)「新北市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推薦參考指引」:主要針對教育現場,確立「學生優先、安全優先」之核心原則,提供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之分級制度(如普通級、輔導級),並提醒教師應建立家長知悉機制及釐清教學應用之責任邊界。 四、各教育業務與場域在AI廣泛應用下,需在安全合法範疇中進行創新應用,非單屬資訊業務,需人人共同認知與實踐。請務必公告周知所屬人員並宣導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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