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。
【發佈日期】 : 2021-07-27
【更新日期】 : 2021-07-27
【發佈單位】 :
【公告類別】 : 重要訊息(頭條新聞),✓公文轉知,「人事室」公告,防疫專區
主旨:教育部函以,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00095272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開函文影本1份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00095272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開函文影本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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