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有關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」第13條修正。
【發佈日期】 : 2022-10-18
【更新日期】 : 2022-10-18
【發佈單位】 :
【公告類別】 : ✓公文轉知,「人事室」公告
主旨:函轉有關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」第13條,業經行政院與考試院、監察院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18930號、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107901號及院台申伍字第1111832335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10月14日新北府政四字第1111966101號、行政院111年10月13日院臺法字第1110095185B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」第13條修正條文1份(如附件)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10月14日新北府政四字第1111966101號、行政院111年10月13日院臺法字第1110095185B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」第13條修正條文1份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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