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,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。
【發佈日期】 : 2022-02-08
【更新日期】 : 2022-02-08
【發佈單位】 :
【公告類別】 : ✓公文轉知,「人事室」公告
主旨: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,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2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10008889A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開原函影本1份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2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10008889A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開原函影本1份。
【瀏覽次數】:

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