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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,業經勞動部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。

【發佈人員】 :
【發佈日期】 : 2022-02-07

【更新日期】 : 2022-02-07

【發佈單位】 :

【公告類別】 : ✓公文轉知,「人事室」公告
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,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,業經勞動部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00108421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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