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有關駐衛警察領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、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,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一案。
【發佈日期】 : 2021-05-18
【更新日期】 : 2021-05-18
【發佈單位】 :
【公告類別】 : ✓公文轉知,「人事室」公告
主旨:銓敘部函示,有關駐衛警察領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、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,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5月10日部法一字第1105351736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5月10日部法一字第1105351736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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